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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一日] 2007年1月1日 香港食肆、商场、办公室等公众地方、公园、泳滩等公众地方全面禁烟

2007年1月1日 香港食肆、商场、办公室等公众地方、公园、泳滩等公众地方全面禁烟

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吸烟修订条例,2007年1月1日起,办公室、食肆及卡拉OK先全面禁烟。' ?( ]) K! u3 a# v/ Y5 _

  R& @0 z9 R. U5 |: d康文署辖下的公园和沙滩亦将会禁烟,但大型公园如维园,可有不多于1%的面积设立吸烟区,其他中小型公园则交由康文署及区议会视乎个别情况,决定是否划定吸烟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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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p8 _! d2 ~) Q3 |$ q- r在娱乐场所方面,酒吧、麻雀馆、桑拿浴室及夜总会则在2009年7月1日起实行禁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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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\' N: ?+ j# t$ `% W; o政府答应研究设立吸烟房的可行性,被议员批评为政策急转弯。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在立法会回应称,在二手烟问题上,他是绝不会妥协的,但如在2年后仍有人吸烟,要面对有关问题时,就要研究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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